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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3-04-21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66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校各类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形成以需求为导向,政府引导与单位自主相结合,个人自觉参加学习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实现专业技术人员全员继续教育,知识结构及时更新,创新能力全面提高。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

1.公需科目由全省统一确定。2023年度全省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确定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二十大精神,建设美好安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数字中国:数字化建设与发展;碳达峰碳中和与绿色发展;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工业互联网与区块链应用;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与智能驾驶。专业技术人员可任选其中1个专题学满30学时,即可认定完成当年度的公需科目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栏或直接打开网址http://hrss.ah.gov.cn/ggfwwt/由“继续教育官方入口”,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 “继续教育”,登录并注册学习,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打印合格证书。

2.专业科目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确定,学习应不少于60学时。主管部门有规定的继续教育认定的,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四、相关要求

1.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切实把相关规定、培训工作通知到每位专业技术人员并督促完成。

2.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应在评审工作开始前,按相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未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职称。
    3.2023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时间截至2024年3月31日,请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合理安排学习时间。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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