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教师管理信息化的意见》(教师〔2017〕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加快建设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教育部决定每年3月、9月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覆盖全国各级各类教职工的基础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教职工“一人一号”,为每一名教职工建立电子档案。
一、填报内容、范围
各单位要紧扣“准”“新”“用”,如实填写、实事求是。所录入数据将被作为了解教师个人发展情况的重要依据,指导全体教职工认真更新个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岗位聘任、职称情况、教师资格、教学情况、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和科研业绩等基本信息。
校本部(除直属附属医院)填报范围是:管理岗和专技岗中的在编、人事代理和非编合同制人员。
各直属附属医院对2016年以前填报的信息进行更新,不删减,2016年以后新增教师填报范围:取得教师资格证且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取得教师资格证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
二、时间节点
各单位确保教职工于2022年3月11日前在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教师信息全面更新工作。
三、工作要求
省教育厅将于3月15日起定期公布教师系统数据更新情况排名,对更新不及时单位适时进行约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基本信息更新工作,加强对教师管理信息化的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不落一人、按时按质完成信息更新工作。今后将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更新作为教职工日常管理的常规工作,建立常态化信息更新机制。
所有填报的人员信息,经审核通过后,个人将无法修改“基本信息”项内容,请注意填报信息的准确性。2016年之前填报过系统信息的教师,如有需要修改的“基本信息”,请学院统一收集汇总(附件2)报人事处修改。
如有教师无账户密码,3月9日下班前由学院统一汇总(附件3)并报给人事处。
联系人:王姝妹
联系电话:0551-65161027
邮箱:ahmursc@163.com
附件:
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指南-教师篇
学院-老教师基本信息修改汇总表(注:2016年之前已填报系统的教师,如需更改“基本信息”填此表。)
教师入职导入模板
附件:人干字〔2022〕11号附件1: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指南-教师篇.docx
人干字〔2022〕11号附件2:学院-老教师基本信息修改汇总表.xls
安徽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