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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9-17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自然科研系列、自然科研实验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皖科智秘〔2021〕296号)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坚持评聘一致,对岗申报、职岗一致的原则。学校根据省人社厅核准的岗位职数限额内开展评聘工作,并坚持职岗一致的原则,在申报人所从事的工作与申报的学科相同或相近的基础上,进行对岗推荐、评聘。严禁超岗位职数、混岗推荐、评审和聘任,严禁非教学人员挤占教学人员岗位。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推荐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全校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

二、评审推荐条件和对象

申报人符合《安徽省自然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标准条件》(皖科智〔2019〕21号)《安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推荐暂行办法(2018年修订版)》(校人字〔2018〕135号)与《关于修订<安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推荐暂行办法>(校人字〔2018〕135号)部分条款的通知》(校人字〔2020〕41号)文件要求,在岗位空缺情况下,对岗申报。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研究系列职务晋升人员根据自身条件,自愿申报,并准备相关材料。

2.思想政治考核。申请人在所在党支部和系、教研室通过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等提出考察意见。

3.基层审核与公示。申报人所在院系及相关处室负责审核申报人提交的原始材料,并将所有材料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对申报人员未达到推荐条件的,基层单位不予受理材料。对原始材料不真实,公示有异议且经核实问题属实的,基层单位不得向学校推荐。

4.各二级单位组织推荐。各基层单位成立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推荐小组,推荐小组成员由单位党政负责人及相关学科专家组成,人数为7-9人。推荐小组通过述职、评议、答辩等多种方式,衡量申报者总体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根据思想政治考核和业绩情况综合评议,决定是否推荐申报者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获得赞成票达到或超过到会专家的2/3(含)的,方可向学校推荐。

5.学校专家委员会评审推荐。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推荐;推荐人选经学校审定后,在校内和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

6.推荐上报相应主管部门。

四、申报材料

1.填写《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1)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2),一式2份。

2.撰写任期内个人工作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300字以内)。

3.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综合奖励证书或年度考核优秀年份考核表。

4.个人任期内取得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业绩材料复印件:承担教研、科研项目批文(系项目参与人的须另附项目任务书)复印件,请至所在单位审核(审核人签字,所在单位盖章);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复印件(含版权页),论文提供图书馆检索报告或验证报告和论文查重的材料。

5.填写继续教育登记汇总表(附件3)。

上述复印件均需所在单位查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审核章。其他材料按照皖科智秘〔2021〕296号文件要求准备。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加强教育,确保诚信;严肃纪律,严明责任。各申报人员根据学校工作时间安排,按时提交申报材料。

六、其他

由于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申报早于教学系列,学校先组织推荐,其申报材料纳入教学系列评审推荐范围,若未通过推荐,则不予聘任。

各单位在2021年9月24日前将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报校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汪燕萍,联系电话:65161027。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doc

附件3:继续教育登记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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