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安徽医科大学转发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0-05-19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将文件转发给所在单位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教师、教学辅助人员、科研辅助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二、按照安徽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59号)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请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前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特此通知。
安徽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