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直属附属医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的通知》(皖教秘人〔2019〕20号)文件精神,2019年度高校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开始申报(文件、申报指南和表格见附件),请积极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一、立项范围
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共有三类,分别是:
1.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
2.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本次仅限直属附属医院临床教师国外访学研修项目申报,拟申请国内访问学者的待2019年国内访学项目另文布置时再申报推荐。校本部教师学校已组织过申报2019年度学校出国培训计划,本次不再申报该项目。
3.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各项目的申报具体要求,请查阅2019年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申报指南(见附件)。
二、立项原则
1.坚持人才引进、培养与学校办学定位相结合的原则。引导高校结合办学定位,科学制定引进、培养人才工作规划,既要坚持高标准,又要切合学校实际。
2.坚持以学科(专业)建设为中心的原则。鼓励高校“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围绕重点学科(专业)、优势学科(专业)、新兴学科(专业),培养和积聚优秀人才,促进学校走特色化办学道路。
3.坚持培养与引进有机结合的原则。引导高校在抓好人才引进的同时,大力推进现有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拔尖人才队伍建设。
三、项目有关要求
1.申报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的建设经费由学校和各附属医院自行解决。如无法落实相关经费,不得申报。
2.省教育厅将组织对项目经费落实情况的检查,如发现已立项的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无经费支持,将予以撤项并通报处理。
3.立项程序按照“校级评审推荐、省级审核备案”的程序进行项目立项。学校应根据师资队伍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在指标限额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在校内公示后经集体研究后择优推荐。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校推荐的项目进行规范合格性审核,并予以公示、备案。未达到申报条件或公示有异议未核实的人选将不予备案。同时将核减该校下年度推荐项目指标。
4.各校立项的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由各高校自行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验收和公示,并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人才项目结项备案管理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39号)要求将已验收项目情况,以学校正式报告形式统一报至教育厅人事处备案。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学院单位于2019年2月14日之前将各项目的申报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以及申报人的项目申请表、附件材料纸质版各一份、申报人的电子版材料WORD版、PDF版(个人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合成一个PDF文档,命名为“学校名+姓名+申报项目”)报学校人事处。上述材料电子版请各单位按项目分别建立文件夹压缩发送。
个人附件材料的报送要求:请对照申报的项目要求准备,包括职称、学历学位、身份证、高校校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专业带头人、外语水平等必须的证明材料放进附件里面,汇总表中“近5年主要代表性成果、项目简介等有限定字数的”请勿超字数。
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报人事处陈晨,电子版发邮箱:1715181550@qq.com;
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报人事处胡玮薇,电子版发邮箱418147042@qq.com;
特此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pdf
2019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指南、申请书、表格下载.rar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