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为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8)36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对象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的在职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较好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资助名额计划,本科高校可推荐骨干访学2-3人(教育部资助计划),其他均列入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申报。各单位推荐总计不超过2人。
三、骨干教师访问学者选派程序
见皖教秘人(2018)36号文件(附件1)。
四、一般访学项目申报的学校和导师可以自行联系。
五、国内访问学者相关要求
1、访学期间应在二类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访学结束后应按时返校工作,就所研修的专业内容在所属院系部范围内进行一次学术报告。并提供一份详细的总结,访学前到校人事处签订相关协议书。
2、申请教育部资助计划的,填报《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表格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主页下载。
3、申报一般访问学者的,填报《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一般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3)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
4、经学校同意派出访学的教师,在访学期间享受学校同条件在职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并每月给予200元的生活补助,校内岗位业绩津贴按本教研室同职级教师平均岗位业绩津贴计发(科研业绩津贴按实际科研业绩计发)。
5、请各单位按照选派条件认真遴选推荐,并将申请材料于
特此通知。
附件:皖教秘人(2018)36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