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我校2017年度确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及转正定级工作的通知
2017-10-12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17年度转正定级及确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转正定级:
2016年参加工作的硕士、本科及以下学历的毕业生,工作满一年,经所在单位考核推荐,可申请转正。
申请转正定级人员须填写《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一份(可在人事处网页下载中心职称栏下载);经各所在单位考核、推荐后,将有关材料装袋(袋子封面填写申请人姓名、单位)后交各院系统一报送校人事处。
二、确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
1、本科毕业满一年,经考核合格者。
2、专科毕业满三年,经考核合格者。
3、晋升经济、会计、卫生、档案、图书、出版等系列初级职务须参加全国、全省资格考试,取得资格后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有关聘任条件,可聘任相应的初级职务。
4、确定教学系列初级职务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上述确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分类填写评审表,申请确定教学实验系列初级职务的人员须填写《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到人事处领取),申请确定其它专业初级职务的人员须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可在人事处网页下载中心职称栏下载,16开纸打印)一式二份;并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其它有关材料;晋升经济、会计、卫生、档案、图书等系列初级职务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相关申报材料装袋(袋子封面填写申请人姓名、单位)后交各院系统一报送校人事处。
转正定级及确定初级技术职务人员的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