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直属附属医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二级岗位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135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皖人社发〔2012〕20号)和《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7〕3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开展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二级岗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聘用在学校教授三级岗位和直属附属医院二级主任医师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2、2015年度第三批二级岗位评审工作完成后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经核准为二级岗位人员的,可不占岗位结构比例,相应调整退休费。
二、申报条件
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皖人社发〔2012〕20号)或《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7〕35号)第二章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
2、学校或医院人事部门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
3、学校或医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组评议、推荐拟聘人选;
4、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审核后报校党委会审定;
5、公示拟聘人选;
6、上报省教育厅。
四、申报材料
1.《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并报EXCEL电子版。
2.《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
3.其他支撑材料:正高资格证书及聘书复印件、业绩成果(论文、项目及专利等)材料复印件、荣誉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申报人获得的荣誉、奖励、成果及承担的项目(课题)等业绩时间,从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之日算起。申报人员同一成果多次不同层级获奖,取其中一项最高奖项。对提供的符合相关论文要求条款的,所提供论文要由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安徽省科技情报所或安徽医科大学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查收查引)证明,涉及分区的请至安徽省科技情报所检索。
各直属附属医院同时附上医院申请报告和最新岗位聘任日常变动表。报告中写清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数额(含空缺数额)、推荐人选排序和单位组织推荐情况总结。
五、申报时间
各部门、各单位请于
各直属附属医院请于
联系电话:65171012(校内62012),联系人:储兵 。
特此通知。
附件3: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2)20号).docx
附件4: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7)35号).docx
安徽医科大学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