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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
关于开展安徽医科大学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第一轮聘期考核和第二轮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2018-10-30

各部门、单位:

为优化其他类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提高队伍素质,保障教学、科研与人才培养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安徽医科大学第二轮岗位设置方案》文件精神,现将安徽医科大学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第一轮聘期考核和第二轮岗位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一轮聘期考核

1.聘期考核范围:2018年1月1日在岗的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含人事代理人员),其中:2015年及以后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未满一个聘期人员和在此轮岗位聘任未能聘满一个周期人员,不参加本轮聘期考核;在无一票否决情况,原则上此轮聘用还聘至原岗位。

本文中所称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是指图书、档案、出版、财务、审计、基建、信息技术、医疗(校医院)、政工等岗位。

2.第一轮聘期考核任务参照《安徽医科大学第二轮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及聘期任务》(校人字〔2018〕 11号附件2)执行。聘期自2010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聘期考核任务按2个聘期任务考核;中间涉及职务晋升的自晋升时间至2017年12月31日,按实际聘任时间折算聘期任务。

3.聘期考核等次及运用。根据《安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及工勤技能岗位聘期考核暂行办法》(校人字〔2018〕 12号)文件执行,考核等次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岗位聘期考核等次为“合格”者,可续聘原岗位或者申报同职务高一级岗位。岗位聘期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者,可续聘原岗位,但不得申报同职务高一级岗位。连续两个聘期岗位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者,不予续聘,给予降低一个专业技术职务分级等级聘任、转岗直至解聘。岗位聘期考核等次1次为“不合格”者,不予续聘,给予降低一个专业技术职务分级等级聘任、转岗直至解聘。连续两个聘期岗位考核等次为“不合格”者,给予降低一个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聘任、转岗直至解聘。

4.聘期考核组织。

(1)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中级及以下人员由二级单位所在党总支(党委)指导,成立各二级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人员考核,考核等次在总支(党委)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办公室,经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审核后报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2)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及以上人员由各二级单位负责对被考核人材料进行初审,报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办公室。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对参加考核人员进行评议,初步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等次经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审核后报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二、第二轮岗位聘任

(一)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原则

1.按岗聘用,聘约管理。

2.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3.工作业绩与资历贡献相结合。

(二) 岗位数量

依据我校最新人社厅岗位库核,学校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总量为202个,其中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扣除已聘任的实验技术岗位数)126个,政工岗位58个,目前各级岗位具体数量及受聘在岗人员情况及空缺岗位情况见附件3。

(三)岗位分级聘任条件

1.申报原聘任岗位条件:聘期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上。

2.申报高一档岗位条件

聘期考核合格,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三级岗位条件

受聘正高级四级岗位3年以上,聘期考核合格,任现职以来其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推荐申报:

①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领域高水平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在二类期刊发表2篇以上);

②作为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或主持的研究项目荣获省部级以上政府二等奖以上奖励;

③主要负责的工作或主持的研究项目被列为国家或省部级重点(示范)项目,并且获得省部级资助资金15万元以上;

未能达到上述申报条件,但在聘期内: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工作业绩突出,在相关的专业技术领域取得较高学术成果,为学校改革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可以推荐申报。

(2)申报五级岗位条件

受聘副高级六级岗位3年以上,聘期考核合格,承担重要的岗位职责,并发挥重要作用,任现职以来,其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推荐申报:

①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领域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二类以上期刊2篇以上);

②出版学术著作或参编教材(本人撰写累计15万字以上);

③作为主要责任者所做的工作荣获本行业领域市、厅级以上(含市厅级)政府表彰;

④参加三类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者参加二类教学研究项目1项以上(排名前二);或获省部级科技(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排名前四);

未能达到上述申报条件,但在聘期内:较好完成本职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专业研究能力,在相关专业技术领域取得较高研究成果,为学校改革和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可以推荐申报。

(3)申报六级岗位条件

受聘副高级七级岗位3年以上,聘期考核合格,承担重要的岗位职责,并发挥重要作用,任现职以来其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推荐申报:

①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其中二类以上期刊1篇以上);

②出版学术著作或参编教材(本人累计撰写10万字以上);

③作为主要责任者所做的工作荣获本行业领域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政府表彰;

④参加三类科研项目1项以上(排名前5名),或参加省部级教学研究项目1项以上(排名前5名),或获省部级科技(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有获奖证书);

未能达到上述申报条件,但在聘期内:胜任本职岗位工作,在相关专业领域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并取得一定成果,为学校改革和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可以推荐申报。

(4)申报八级岗位条件

受聘中级九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聘期考核合格,专业技术工作任务饱满,服务质量良好,业绩比较突出,可以推荐申报八级岗。

(5)申报九级岗位条件

受聘中级九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聘期考核合格,专业技术工作任务饱满,服务质量良好,取得较好的业绩,可以推荐申报九级岗。

(6)申报十一级岗位条件

在初级岗位上任职满一年以上,聘期考核合格,可以推荐申报。

(三)聘用与岗位管理

1.聘用组织

(1)学校成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工作组,负责全校其他类专业为技术岗位聘用工作。

(2)各二级单位在党总支(党委)领导下成立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内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第二轮岗位聘用推荐工作。

(3)学校成立岗位聘用监督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校其他类专业为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中问题申诉、调查核实、纠正反馈等工作。

2.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空缺职数和竞聘条件;

(2)应聘者提交申请并提交规定的支撑材料,二级单位进行基本条件审核和推荐;

(3)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办公室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

(4)根据申报情况,提请校党委常委会,确定各级岗位使用数;

(5)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组进行组织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拟聘人选;

(6)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审议拟聘人选,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拟聘人选;

(7)校党委常委会审定拟聘人员名单;

(8)公示拟聘人选(不少于5个工作日);

(9)公布聘用名单,签订聘用合同;

(10)聘用结果上报省人社厅核准。

3.聘用期限

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期限为三年,聘期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结束。聘期结束后需要重新参加岗位聘用。

4.岗位管理

(1)学校对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类别和级别进行统筹调控。各二级单位要根据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的要求,负责做好本单位聘期考核及聘任工作。

(2)在岗位设置和聘任中,不得突破已批准的编制和岗位数量。编制和岗位数量未满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任的数量和质量,达不到聘用条件的,一律不得聘任,要根据学校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附属小学首轮岗位考核和第二轮岗位聘任工作由机关一总支和工会牵头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及第二轮岗位分级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考核条件和分级条件由附属小学组织制定并实施。

2.在申报高一级岗位中,未能达到相应岗位业绩成果条件,但工作业绩突出,为学校改革和发展做出相应贡献的,申报人应提交聘期工作总结及业绩支撑材料,并在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进行述职答辩。学校从严控制聘用指标。

3.本文中申请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所涉及的科技奖励、科研项目、论文分类按照《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09〕1号)和《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1号)文件有效期执行。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安排

1、2018年10月29日-11月6日各二级单位在党总支领导下开展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第一轮聘期考核和第二轮岗位聘任工作。申报人提交聘期考核申请表(附件4和5,中级及以下人员填报附件4,高级人员填报附件5);各二级单位审核汇总,并在党总支(党委)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2、11月7日前,各二级单位将聘期考核总结、公示无异议中级及以下人员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6)和审核的高级岗位人员聘期考核表报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办公室。

3、11月22日前,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对参加考核的高级岗位人员进行评议,初步确定考核等次。全校其他类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等次经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审核后报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高级岗位首轮聘期考核结果反馈各二级单位。

4、11月27日前,申报人员填写《安徽医科大学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附件7,一式两份),参加分级竞聘人员还需填写《专业技术人员业绩登记表》(附件8),并提交相应业绩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所在单位审核后退回,复印件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支撑材料附在《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成果登记表》后,支撑材料包括:学术论文(同时提供检索报告或验证报告)、专著教材、获奖证书、科研成果、专利证书,科研项目立项批文和任务书等。

各二级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提交的上述材料,并与《安徽医科大学岗位聘用申请汇总表》(附件9)一起盖章后报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办公室,具体填表说明见附件10。

5、12月14日前,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组和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进行组织评议或审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拟聘人选。

  

五、工作要求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各单位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对在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第一轮聘期考核和第二轮岗位聘任中出现的思想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工作,积极化解矛盾,使本项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2.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深刻领会文件精神。要安排专人负责、专人经办,保证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第一轮聘期考核和第二轮岗位聘任工作顺利完成。凡在外进修人员、单位公派出国人员、短期病事假产假人员,各单位应及时通知本人按时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3.严格纪律。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相关材料。对不按文件进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第一轮聘期考核和第二轮岗位聘任工作的单位,要追究单位负责人主要责任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连带责任;对无理取闹,扰乱本项工作的个人,要视其情节轻重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弄虚作假,虚报业绩成果的个人,取消岗位等级分级资格,情节严重的直至解聘;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将依纪追究纪律责任。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工会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和权限加强对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第一轮聘期考核和第二轮岗位聘任工作的全程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联系人:韩平,联系电话:65161026,邮箱:rsc@ahm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医科大学第二轮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及聘期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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