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组建安徽省老龄健康专家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卫健委《关于组建安徽省老龄健康专家库的通知》(皖卫含〔2021〕27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遴选范围
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从事老龄工作、医养结合、老年健康等领域理论政策研究或实践工作的专家学者或管理者。
二、推荐名额:可推荐1名安徽省老龄健康专家库1名候选人(确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三、资格条件:
入选条件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良好,综合素质较高。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关心和热爱老龄健康工作。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熟悉老龄健康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业务工作。
(四)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我省老龄健康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同时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管理者原则上要有3年以上从事老年医学、慢病管理和医养结合管理、行政管理等方面工作经验。
(五)能够承担有关师资培训、课题研究、项目论证、调研督导、考核评估等工作任务。
(六)医学相关专家近五年未发生医疗事故。
(七)身体健康。
(八)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当选全国全省“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或在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填写附件2《老龄健康专家信息表》附件3《老龄健康专家信息汇总表》(纸质党委盖章版和电子版),信息表和汇总表内容中能提供支撑证明材料的,支撑证明材料要1个人选扫描成1个PDF版本文件。所有表格内容逐条规范填写,语言精练、简明扼要。请于2021年7月28日下午5:00之前将上述材料报人事处。联系人:沐鹏锟,联系电话:65161026(61026)。
附件:
1.《关于组建安徽省老龄健康专家库的通知》
2.《老龄健康专家信息表》
3.《老龄健康专家信息汇总表》
安徽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1年7月26日
附件1:关于转发皖卫函〔2021〕270号文件《组建安徽省老龄健康专家库的通知》.doc
附件2:《老龄健康专家信息表》.doc
附件3:《老龄健康专家信息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