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安徽省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和第三届安徽最美教师推选活动的通知》(皖教秘师〔2021〕4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二、推荐名额: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分别推荐1名最美教师候选人(确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三、推荐条件: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成绩突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过硬,言行雅正,师德师风优良。
2.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示范作用彰显。
3.教书育人,成绩突出,事迹真实感人。
4.关爱学生,公平诚信,深受学生喜爱。
5.严谨治学,业务精湛,锐意改革创新。
6.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从教行为规范。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填写《第三届安徽最美教师推选人选总表》(纸质党委盖章版和电子版),请于2021年7月2日下午5:00之前将上述材料报人事处。联系人:沐鹏锟,联系电话:65161026(61026)。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安徽省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和第三届安徽最美教师推选活动的通知》(皖教秘师〔2021〕48号)
2.《第三届安徽最美教师推选人选汇总表》
安徽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1年6月18日
皖教秘师〔2021〕48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和第三届安徽最美教师推选活动的通知.pdf
第三届安徽最美教师推选人选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