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与专家
关于上报2016年度省级财政支出人才项目绩效自评材料的通知
2016-12-0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财绩〔2015〕1118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绩〔2016〕1073号)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财〔2016〕22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省级财政支出人才项目绩效自评材料上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评项目范围
2016年省级财政支出的高校领军人才引进资助项目、高校领军人才团队引进资项目、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重点项目、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重点项目、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重点项目,具体资助名单附后。
二、项目自评内容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学校结合实际拟定了《人才类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请各评价项目对照指标体系认真自评。
三、自评项目上报材料要求
1、《人才类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表及自评报告(见附件);
2、需提供相关附件支撑材料,具体如下:
⑴项目申请书或计划任务书;
⑵预算执行情况;
[3]成果产出、项目效益情况(包括发表论文论著、参加学术会议、人才培养、团队建设学术、技术成果及经济、科技、社会效益等)。
四、其他要求
各项目材料汇总后,经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于12月18日前上报人事处,附件支撑材料请报送一份纸质版。《人才类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表和自评报告报送纸质版一份并将电子版发送至418147042@qq.com.
联系电话:65161027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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