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与专家
关于做好2016年度教学系列高级职务代表作送审及相似性鉴定工作的通知
2016-03-29
各部门、单位、直属附属医院: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6年度教学系列高级职务代表作送审及代表作相似性鉴定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做好代表作送审及代表作相似性鉴定材料的报送。
一、代表作送审人员范围及材料要求
(一)代表作送审人员范围:
拟申报教学系列高级职务及实验教学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二)代表作送审材料要求:
1、申请代表作送审人员需填写《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附件1)。申请人按照填表说明及要求填写,不得擅自改动表格。各基层单位对本单位申请人员填写的《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第4页个人成果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审核人签名。同时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原表第11页〔专家对代表作的鉴定结论意见(B)〕务必单页打印。
2、填写送审代表作个人登记简表,报所在单位汇总(附件2)。
3、申报教授职务者需提供3篇代表作复印件,申报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职务者提供2篇代表作复印件,对破格晋升人员须另加送1篇代表作。所有送审的代表作应为本人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发表的独撰、第一作者论文(对共同第一作者论文只认排名第一的)。对近期出版且未被相关数据库收录的期刊,省教育厅只做四类论文认定,请送审人员在选择送审论文时注意。
送审的论文只需提交复印件,复印内容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及版权页。各单位对照申报人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核、签字并在论文复印件封面上加盖公章。
4、《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及送审的论文复印件材料各一式三份,均用A4纸打印(复印),分三份装袋并分别在信封袋上贴上封面(附件3)。送审代表作个人登记简表由所在单位汇总报电子版。
5、代表作鉴定费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由各单位收齐统一交至财务处指定账号,交费时间另行通知。
二、代表作相似性鉴定要求
为净化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从2012年开始,高校教学系列高级职务晋升时,送审的代表作需要进行学术成果相似性检测。现就送审代表作进行学术成果相似性检测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参加代表作送审人员填写《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附件4),提供代表作送审论文的PDF格式电子版文件,并根据姓名、所需申报的职称和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填写顺序对PDF文件进行命名和编号,如代表作1,则“张XX-教授-代表作1”,以此类推。2015年度论文相似性鉴定通过人员,如果今年代表作不重新送审,可不做论文相似性鉴定。
三、相关要求
1、各部门、单位、直属附属医院请将申报人员代表作送审材料及相似性鉴定材料统一汇总,2016年4月15日前报校人事处。
2、代表作送审及相似性鉴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基层单位本着对教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申报,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原件,按期上报本单位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3、相关表格请登录校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职称与专家栏-职称栏)。
联系人:校人事处 韩平 联系电话:0551-65161026。
特此通知。
安徽医科大学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