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与专家
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度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5-06-18
各单位(部门)、直属附属医院:
为做好我校2015年度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推荐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5〕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推荐原则
1、坚持评聘一致,对岗申报、职岗一致的原则。学校根据省人社厅审批的岗位设置方案,按照规定的结构比例,在核准的岗位职数限额内开展评聘工作,并坚持职岗一致的原则,在申报人所从事的工作与申报的学科相同或相近的基础上,进行对岗推荐、评聘。严禁超岗位职数、混岗推荐、评审和聘任,严禁非教学人员挤占教学人员岗位。
2、坚持岗位职数科学合理使用的原则。学校教学研究系列高级职务岗位空缺有限,为保证学校可持续发展,科学制定剩余岗位职数年度使用计划,做到分年合理使用,防止短期行为。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推荐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全校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
二、教学、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条件和对象
申报教师和实验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在达到省教育厅教人〔2009〕1号或皖教人〔2010〕1号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同时,还需达到《安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推荐暂行办法》(校人字〔2013〕89 号)规定条件。
三、需要强调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教学工作量和教学考核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皖教人〔2011〕4号)文件要求,教学质量考核结果作为职称聘任的重要参考,对师德低下者,实行一票否决。对任期内有教学事故者,延迟1年申报;任期内有重大教学事故者,延迟2年申报。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在教务管理部门指导下,由基层单位组织进行考核评价,教学考核按年度评价,统一使用《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评价成绩表》。教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25%。对任期内某年度教学评价总分低于60分或学生评价低于20分者,实行一票否决,基层单位不予推荐。
各基层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工作量的审定工作,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要制定学校统一的教学工作量测算标准、测算办法,进行具体教学工作量的审核,包括教师、实验人员教学工作量总量、年均工作量、以及所在教研室年均工作量的具体核算,不得随意填写。
(二)关于专职辅导员职称问题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精神,校学工部(学生处)成立专职辅导员职务晋升推荐委员会,负责专职辅导员教学考核、推荐工作。专职辅导员职务推荐过程中,坚持辅导员工作实绩、科研能力和研究成果相结合的原则,对于中级以下职务侧重考察工作实绩。
(三)关于代表作鉴定问题
申报高级职称的代表性作品鉴定结果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其中申报正高级职务的鉴定结论须在两个“达到”、一个“基本达到”以上;申报副高级职务的须在一个“达到”、两个“基本达到”以上,原则上对于鉴定结论出现“尚未达到”的实行“一票否决”。代表作鉴定结果有效期两年。同时送鉴定的代表作需作为职务晋升的论文一并提交。
(四)关于代表作学术相似性检测问题
为净化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所有送审的代表作要求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检测结果作为评审时重要参考,检测结果有效期两年。对于文字自制比超过30%的,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鉴定,提出是否推荐意见。
(五)关于论文过渡问题
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办法(试行)》(皖教人〔2010〕12号)规定,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在教人〔2009〕1号印发之日(2009年3月18日)前已发表的论文,其期刊系省教育厅《期刊目录》列出的国家级重点和国家级刊物的,在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可以分别视同新资格条件规定的一类和二类论文。
(六)关于论文检索问题
为增强论文检索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所有参评论文中三类以上论文(三类论文中本科高校学报除外)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省内具备资质的单位: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合肥工业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理工类)、安徽医科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医学类)、安徽省科技情报所)出具的检索(查收查引)证明。同一篇论文被不同的检索系统检索,只提供一个检索结果;同一篇论文被同一检索系统不同版本检索到,以论文发表当年期刊源所在版本为准。对发表的高水平论文,在出具检索报告时,可提供该论文的分区、影响因子及论文引用次数。其它公开发表的论文需在校图书馆做论文验证报告。
(七)关于检索系统EI论文收录问题
论文在2009年以前被EI收录的,仅认可有分类号和主题词的收录版;2009年以后被EI收录的论文,分为期刊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Journal article〈JA〉)和会议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Conference article〈CA〉)。EI收录的会议论文,在申报时暂按一类论文对待,但在评审时,评审专家将对论文的实际水平进行重点审查,以确定其是否达到一类论文水平。
(八)关于通讯作者论文
根据《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教人〔2009〕1号)文件规定,申报人发表的外文通讯作者论文可视为科研业绩,发表的中文通讯作者论文不能计算入申报人科研业绩。对于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只认可检索报告中排名第一者。
(九)教研、科研项目问题
申报人的教研、科研项目应提供立项通知书。对参与教研、科研项目的,申报人应提供能反映参与的项目任务书和立项通知书。对需要体现项目完成阶段性成果的,申报人应提供依托该项目研究发表的第一作者论文(或外文通讯作者论文)、申报的奖励证书或成果证书。
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和省级质量工程涉及的下列项目均按省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对待:省级精品课程包括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MOOC等;省级专业建设项目包括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改造与新专业建设、特色专业、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等;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包括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省教育厅重点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包括省教育厅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省教育厅教学研究重点项目、省级教学成果推广项目等。所有上述项目,必须以省教育厅批文为准,并冠有“省级”、“重大”或“重点”。
(十)关于临床教师申报教师系列职称问题
根据皖教人〔2012〕77号文件规定,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从事临床教学的教师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其教学工作量必须达到所在临床教研室临床教师的平均工作量,教学科研成果可从取得卫生系列下一级职务时起算。其中,申报副教授必须具备副主任医师资格,且从事临床教学须满5年;申报教授必须同时具有主任医师和副教授资格,且任副教授职务须满一个任期。
(十一)关于破格答辩
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在获得学校推荐后,须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统一答辩。答辩按学科分组进行,答辩者通过PPT重点从教学业绩、学术水平和实际贡献等方面阐述本人破格申报的理由,时间不超过15分钟。答辩是评审的必须环节。未按规定参加答辩者,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十二)关于任职时间的计算和取得各种业绩的时限
申报人任现职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取得各种业绩、获得各种奖励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届时申报人必须提交取得业绩、获得奖励的正式文件或证书。
(十三)关于讲师职务的申报
对确定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人,除在学历、任职年限按皖教人〔2009〕1号文件中确定讲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外,教育教学工作及教学科研业绩按照皖教人〔2009)1号文件中讲师职务评审条件第三章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执行。对新毕业来校工作的博士,在教学科研岗位工作满一年(来校工作前未授聘讲师职务的),可参加讲师职务评聘;对来校前授聘其它系列中级及以上职务的,在教学岗位工作满一年后,可申请同级转评教学系列职务。
四、规范材料报送
根据省教育厅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要求,除《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表由基层单位统一到人事处领取)外,其它所有申报材料,只收取复印件,复印材料需由基层单位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审核单位印章。评审结束后复印件材料不再退还。有关原始材料存放各基层单位,统一保管,以备评审过程中随时调阅。
各申报人要按照教育厅统一要求的顺序(见附件),将所有申报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统一制作成白色)。各种表格既适用高校教师,也适用实验技术人员。
五、评审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1、6月18日 召开职评工作布置会议,各学院(系、部)、直属附属医院领取相关表格。
2、6月19—7月1日 各学院完成申报人考核、评议、推荐工作。科技产业处、教务处、图书馆分别进行科研业绩、教学任务审核和SCI 、MEDLINE、CSCD及其扩展版数据库收录论文的检索和四类论文的验证。
3、7月2日—7月5日前,各单位将推荐结果即《2015年高教系列申报人及申报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及电子表格各一份与申报人员的材料一并报送校人事处。各单位具体报送材料时间如下,逾期不再受理。
7月2日-7月3日:校本部各学院(部、系)报送评审材料;
7月4日-7月5日:各附属医院报送评审材料。
4、7月中旬,学校召开职评会评审、推荐;并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5、7月下旬日前,集中公示申报者材料,整理申报材料并上报教育厅。
六、评审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核准,申报高级职务者缴纳评审费300元,对破格人员另缴纳破格答辩费100元,申报中级职务者缴纳评审费160元。请单位收齐后交至学校财务处指定账号(账号:6601006424,2015年职称评审专项)。
七、工作要求
教学、实验系列推荐、评聘工作,是整体提升我校教师队伍素质的保证。各单位要从教师队伍建设和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大局出发,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加强教育,确保诚信;严肃纪律,严明责任。各申报人员根据学校工作时间安排,按时提交申报材料,确保今年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
1、代表作文字自制比检测结果登记表
2、本科高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
3、高教系列申报人及其申报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
4、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
5、2015年高教系列任职资格申报学科分组及代码
6、申报人诚信承诺书
7、高教系列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统一装订顺序
8、关于规范职评申报材料中相关表格印制或填写的说明
9、校本部教师职务晋升服务期协议书
10、述职评议意见表
11、申报材料装袋封面
12、论文验证报告
安徽医科大学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