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与专家
关于选派2012年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2012-03-14
各院系单位:
为加强高校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培养,根据教育部教师司[2012]9号《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2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与条件
选派对象必须是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45周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周岁以下兼具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推荐名额与资助方式
1、根据教育部批准我省资助名额计划,由省高师培训中心在各校推荐基础上遴选,入选者,教育部按每人每学年资助5000元,将资助经费核拨到接受学校。为提高录取率,访问学者申请者应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再填报申请表。
2、经学校同意派出访学的教师,在访学期间享受学校同条件在职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并每月给予200元的生活补助,校内岗位业绩津贴按本教研室同职级教师平均岗位业绩津贴计发(科研业绩津贴按实际科研业绩计发)。
三、相关要求
1、访学期间应在国家级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访学结束后应立即返校工作,并提供一份详细的总结,访学前应到校人事处签订相关协议书。
2、推荐人选需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以及《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课题目录可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页(http//train.whu.edu.cn)查询。
3、请各单位按照选派条件认真遴选推荐,并将申报材料于3月28日前报人事处。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