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度安徽医科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第二批)工作,进一步加强我校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6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根据现有队伍结构和工作需要,招聘专职辅导员2名(岗位代码:9000668)纳入学校事业编制。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二)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乐于奉献。
(三)应届毕业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境外毕业生学制为两年制及以上,报到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四)专业:人文社科类、理工科类、医药类专业。
(五)男生,因工作性质要求需到男生宿舍值班。
(六)学生干部经历(学生干部的规定依据省选调生选拔工作中对学生干部的要求)。
(七)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
(八)通过英语六级或达到英语六级水平。(英语六级分数≧425或≥TEM-8≥60或雅思≥6.0或托福(internet-based)≥80或托福(paper-based)≥550)。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过校纪校规处分期限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自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截至2021年6月29日,应聘者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得境外硕士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党员证明;
4.学生干部证明;
5.英语成绩证书;
6.附件5:安徽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知情承诺书;
7.附件6:安徽医科大学招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
上述报名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不超过10MB)与附件1:《安徽医科大学应聘人员报名审批表》(Word版)、附件2:《安徽医科大学应聘人员汇总表》(Excel版),统一发送至报名邮箱:ahmursczp@163.com(邮件名统一命名为“辅导员-姓名”)。不按此格式一律不予受理,请勿重复投递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并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学校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将以邮件方式通知现场确认,请应聘者注意查收邮件。
(三)现场资格验证。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三方协议和2张1寸照片(用于办理准考证)来校现场验证。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考试考查资格。其中:现场资格验证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经学校研究后报省人社厅同意后,相应核减此次招聘计划数,并及时在网上公布。
(四)考试、考核。由统一笔试、心理健康测评、面试等组成。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统一笔试。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相关的政策理论及辅导员职业能力知识、公文写作等。学校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参加心理健康测评及面试的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多人并列,均进入心理健康测评及面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心理健康测评及面试。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2.心理健康测评。进入面试的人选,在面试前进行心理健康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