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博士科研资助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校人字〔2011〕105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我校2020年度校博士科研经费资助项目申报及项目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博士科研资助项目申报
(一)申报对象
2020年来校本部工作的博士和在职取得博士学位的教师(已获得资助者不得再次申报)。
(二)资助额度
申请博士科研经费资助项目额度按校人字〔2011〕105号文件执行。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安徽医科大学博士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请表》。
2.所在单位初评。各单位组织相关学科专家(3-5个),采用现场答辩评审形式,申报者通过PPT重点汇报资助项目意义、可行性及实施过程,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评议后,学科专家需在《安徽医科大学博士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请表》所在单位答辩专家意见一栏填写相关意见,并给出是否同意予以资助的结论。申报者根据专家意见修改项目。
3.校人事处审核。所在单位初评后,统一报校人事处,校人事处组织专家进行审核。
4.窗体顶端
4.学校审批。校人事处将审核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学校给予资助。
(四)申报材料
1.《安徽医科大学博士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2.博士学位证书、已取得的相关成果(论文、论著、奖励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各单位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审核章)。
3.《博士科研资助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二、已获资助项目结题工作安排
(一)结题项目范围
2017年度获博士科研经费资助已经执行完毕,根据《安徽医科大学博士科研资助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校人字〔2011〕105号)文件精神,对2017年度获博士科研资助人员和延期结题的博士科研资助人员进行项目结题检查。结题人员名单见附件3。项目按时结题后,项目结余经费可作为科研经费留用。
(二)结题材料
1.《博士科研经费资助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4,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2.相关成果(论文、论著、奖励证书等)复印件1份。
3.《博士科研资助项目结题业绩成果一览表》(附件5,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三)结题程序
1.请项目结题者提前准备5分钟的汇报PPT。
2.所在单位组织相关学科专家,采用答辩评审形式,对博士科研资助项目完成情况、经费使用范围进行审查。评审结束后,学科专家需在《博士科研经费资助计划项目结题报告》所在单位专家答辩意见一栏中提出相关意见。
3.校人事处组织专家,评选出优秀结题项目1-2项,其主持人纳入学校下一年度公派访学计划,已参加学校公派访学计划的不再重复资助。
三、时间安排与相关要求
1.2021年1月12日前,博士科研资助申请及项目结题的相关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汇总报校人事处。
2.申请人不得使用已获得资助的课题申请博士科研资助项目。
3.本次应结题而不能正常结题的人员,须提交《博士科研资助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6),并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一并交至校人事处。原则上只能延期申请一次, 对因故无法完成项目任务或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结题的,校人事处会同财务处终止其剩余经费的使用。
联系人:汪燕萍,联系电话:65161027,邮箱:rsc@ahmu.edu.cn。
附件:1.安徽医科大学博士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