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与专家
关于开展2014年度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4-09-05
各党总支、直属附属医院党委: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4〕1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关于岗位职数
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仍然实行评聘合一,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定的政工专业职务结构比例内开展评议、推荐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定我校政工岗位数为58个,其中高级政工师岗位6个、政工师岗位17个、助理政工师岗位35个;我校现聘高级政工师6名、政工师9名、助理政工师2名;现空缺高级政工师岗位0个、政工师岗位8个、助理政工师岗位33个。
二、 关于推荐范围和评审条件
今年教育厅厅属高校政工系列职务评审推荐范围和评审条件仍然按省教育厅关于《安徽省高等学校政工系列职业技术职务推荐细则》执行(见安徽医科大学人事处人事政策职称与专家栏)。
1、申报人员的专业工作年限及任职年限,统一计算至2014年12月31日。
2、申报高级政工师的代表作品应是在任中级职称期间,独著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报纸理论版)上的有关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专题学术论文(工作研究论文);转评人员申报晋升高一级政工职称的,其论文、论著应是在转任政工岗位后公开发表的。
3、申报高级政工师必须提供三篇代表作(其中应有两篇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或报纸理论版上公开发表),申报政工师须提供一篇代表作(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或报纸理论版上公开发表),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鉴定。
三、 关于评审要求
1、严格评审程序。请各党总支高度重视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评审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职评政策,妥善界定申报人员岗位,认真做好群众评议、组织考核和材料公示工作。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党总支推荐上报。
2、规范申报材料。报送的材料有:⑴各党总支推荐报告(后附《评审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附件表一)和《评审政工师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附件表二));⑵主卷材料(按省政工职评办关于《报送政工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目录及要求》(附件)规定的主卷材料目录及先后顺序统一装订);⑶《申报高级政工师代表作鉴定表》(附件表九)(由申报人员填写代表作题目后,将论文复印件装订在《代表作鉴定表》后,一式三份,单独装袋上报);⑷重复件及其它材料(另行装袋上报)。
四、收费标准。高级政工师600元∕人(含代表作鉴定费300元),中级260元∕人(含代表作鉴定费100元)。
所有材料于2011年9月11日前报送校人事处(联系电话: 65161026联系人:韩平,逾期不予受理。
2014年9月5日